问题 | 火车上私自贩卖违规吗 |
释义 | 火车上卖东西分为三类:1)卖食品的是列车段内部的餐车人员,外人无法进入;2)卖玩具、袜子等的是厂家聘请的销售人员,与铁路无关;3)卖地图、报纸等的是临站人员或列车长认可的,可以联系当地铁路局的多经办安排。 法律分析 以上说的都不准确。在火车上卖东西的分为好几类: 1、卖食品的,包括盒饭,这些都是隶属列车段内部的。都是每个列车段自己配的餐车人员。外人是进无去的。如果你卖的是食品类的,只有可能在到你们当地的列车段联系看能否进点你们的产品在车上销售。 2、卖玩具、袜子、黑胆石手链之类的。就是在车厢里大声做广告的那种,那些人都不是铁路内部的人。他们都是产品厂家聘请的销售人员。然后与铁路部门商洽好,让他们穿着铁路制服在火车上卖东西。其实他们与铁路无任何关系。 3、就是那些到了一些站会上来一些卖地图的、卖报纸的、介绍旅游住宿的,这些都是临站的一些人偷偷上来卖的,或者就是列车长列车员认可的。而且会有提成的。总之,你卖的是什么产品?你能够先通过你们当地的铁路局联系。每个路局都设有“多种经营办公室”简称“多经办”。与他们联系才有效果!每个列车段所卖的产品都是他们安排的。 拓展延伸 火车上私自贩卖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火车上私自贩卖违规行为涉及到多个法律责任。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私自贩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未经许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买卖物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除了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私自贩卖违规行为还可能引发民事责任,例如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等。因此,火车上私自贩卖违规行为涉及到多重法律责任,应该严加查处。 结语 火车上私自贩卖违规行为涉及到多个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自贩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未经许可且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同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买卖物品的行为也会受到行政处罚,可能被拘留或处以罚款。此外,私自贩卖行为还可能导致侵权行为,引发民事责任,例如赔偿损失。因此,对于火车上私自贩卖违规行为,应该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伤害旅客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在列车内,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敲诈勒索旅客财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二十八条 托运、承运货物、包裹、行李,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物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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