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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警示牌的坑淹死了人有责任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水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在没有尽到安全防护、警示义务的情况下,造成未成年人在库区溺水死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已尽到相关义务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溺水孩子及监护人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方的赔偿责任。一般由水库的管理使用方承担责任,如果是当地政府在管理负责,则由政府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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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