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陪产假男性职工能享受多少天? |
释义 | 中国各地对陪产假的规定存在差异。上海规定晚婚和晚育可享受额外假期,晚婚增加7天晚婚假,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北京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外,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广东规定晚婚增加30天婚假,晚育增加105天产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其他地区晚婚增加20天婚假,晚育增加15天产假,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 法律分析 第一、上海陪产假规定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第二、北京陪产假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三、广东陪产假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第四、其他陪产假规定 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不同地区对于陪产假的规定略有差异。上海规定晚婚和晚育的夫妻可享受相应的陪产假,北京规定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奖励假并给予配偶陪产假,广东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实行晚婚和晚育时也有相应的陪产假。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晚婚和晚育的夫妻可在法定假期基础上增加相应的陪产假。具体的陪产假期限和待遇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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