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纠纷执行中的几个问题 |
释义 | 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即因为权利人是被抚养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抚养义务人兑付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案件。该类案件表现的特点是申请的主体都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其行使权利,而其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因为离婚和被执行人解除了婚姻关系,有情绪对抗,从而增加了案件的执行难度。 根据我院受理的抚养费执行案件看,当事人为农民的占约百分之九十,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含初中毕业)的占约百分之九十。申请执行的依据基本全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存在如下几个共性问题:被执行人为女性的,重新结婚,婚后地址迁移,被执行人下落查找难;离婚后的双方由于存在其他矛盾,而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成为了双方矛盾的触发点,至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加剧,抗拒法院执行;当事人文化水平偏低,容易表现的对执行程序的不理解,对抗激烈;抚养费执行案件具有周期循环的特点,一旦对于被执行人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容易导致当事人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从长远看,给以后的执行工作会带来麻烦。 一、民事债务已经判决怎么执行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5、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同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 6、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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