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率高的原因是 |
释义 | 1、经济体制的转变引起婚姻观念发生转变。 2、相处时间较少,夫妻感情淡漠。 3、感情基础脆弱,婚姻维系时间短。部分年轻男女婚前认识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双方还没有真正建立感情基础的情况下,草率结婚。婚后夫妻感情逐渐趋于平淡,双方的缺点和不足暴露出来,随着家务琐事、孩子出生、经济纷争、性生活不和谐等因素的增加,日积月累产生矛盾,夫妻双方不能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最终通过离婚走出感情的沼泽,重新寻找各自的人生。 4、家庭暴力严重也是导致会议破裂的原因之一。 5、婚外情因素的介入,导致家庭的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非军人如何与军人离婚呢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是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非军人只能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非军人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离婚证交部队吗 不需要,军人自己保留即可。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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