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一次不成第二次能判离吗 |
释义 | 在诉讼离婚中,第一次未判离婚并不意味着第二次必定会判离婚。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庭审情况来审查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只有在感情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况包括双方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第一次没判离婚的,第二次不一定能判离。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法律上认可的感情破裂情形,有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方面。 拓展延伸 申请离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其次,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或法院,填写离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明离婚的原因和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行诉讼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最后,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判决离婚成功,需要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离婚申请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填写离婚申请书并注明离婚原因和双方意见。民政局或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庭审情况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感情完全破裂、调解无效后才会判决离婚。离婚原因包括分居满两年、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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