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保卡对于居民来说是很便利的,尤其是在买药支付医疗费时,但越来越多的人由于不正确的使用医保卡,造成了秩序混乱,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就医保卡的使用问题新规定提出了以下几点: 1.不得通过医保转卖药品,接受现金返还、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医保卡的用途就在于该账户病患或家属凭借卡来购买医疗物品,而有的人不遵守道德,以己之卡支付他人药品费,过后取得他人的现金还款,“以物换钱”,这是错误的。新规定要求杜绝这种现象。 2.遵循一人持有一张卡原则。将医疗卡借予他人是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虽然共享账户正在“试水”,但因为还未实施,并且共享账户并不对所有对象都开放,坚持一人一卡原则仍旧是正确的,有序的。 3.不允许重复享有医保待遇。有人认为多买保险报销的就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更有人为了钻空子,贪求多重报销,不惜忽视法律去骗保。因此重复保险也是一大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