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妈妈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嘛 |
释义 | 未婚生子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未婚生育违反了相关的生育政策有哪些,尽管可以依法休产假,但是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哪些的员工一样享受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等待遇。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章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后,对原规章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有哪些,假期延长到18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章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计发。 法律依据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章》第12条规章:“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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