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未婚先孕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章。未婚先孕就应尽早到住所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并向计生部门申请准生证,是不会受到惩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章,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不符合规章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章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章。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章。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章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章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