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方法 |
释义 |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好申请资料去银行提取。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这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 4、要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排队等候办理。 5、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等到公积金到账即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综上所述,要进行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就要做好相关的准备,按照规定来办理相关的手续,特别是需要的手续方面一定要齐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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