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如何提取? |
释义 | 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向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初审后出具申请书,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查通过后,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1、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查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财务印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延伸 离职后如何正确处理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 离职后,处理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其次,等待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您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账户余额及提取条件。一旦离职手续办理完成,您可以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最后,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提取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或者部分提取。请注意,提取时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等。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以确保顺利处理您的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 结语 离职后,处理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按规定步骤进行。请向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了解账户余额及提取条件。办理离职手续后,凭离职证明等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注意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按规定程序办理,以顺利处理您的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和转移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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