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对方是否起诉离婚 |
释义 | 如果自己被对方起诉离婚,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由于我国施行立案登记制,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这时并不意味着正式立案。当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法院会登记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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