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中谁承担税费? |
释义 |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一、在哪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应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则规定其向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是在本人所属省市的税务机关申报,然后由该机关扣税。 二、个人股份转让注意事项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股权转让方,扣缴义务人为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扣缴义务人需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情况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3、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即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5、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应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 6、股权转让行为时间点的界定有六种情形: (1)受让方已经支付或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开始履行权利的的; (4)国家相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办法第3条第4到第7项行为已经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经发生转移的。 7、被投资企业要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局机关报送关于股权变动事项的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8、被投资企业发生股东变动的,要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报送包括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