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这些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5、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6、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等等。 一、离婚了把户口怎么迁回户籍所在地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二、释放要办什么手续 释放要到当地派出所登记恢复户籍。因违法犯罪被送劳改、劳教,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应及时登记入户。持原户口和身份证、刑满释放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恢复户口,派出所应按照户口管理规定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刑满、劳教期满时已无直系亲属,但本人在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有自己的房产并有居住条件的;原系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原单位安置工作或当地其他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劳教单位发给的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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