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考题(出租车考试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出租车考试内容是什么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2.出租车考试内容是什么在家只开过自动档的车,不知道考试内容难不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3.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模拟考试科目有几科 四 出租车驾驶员上岗证办理所需材料编辑 1、本人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治安许可证签发通知单(市公交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3、驾驶员照片1张,背面写明车号和姓名 4、上岗证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如何取得出租车资格证编辑 一、申办人应具备的条件:[1]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办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车公司证明(无出租车公司证明可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待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从业资格证); 4、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 办事程序编辑 1、携带上述材料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 2、参加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学校统一到办证窗口办理《从业资格证》后,发放给申办人。 3申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程序 办理一个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从申请办理到参加培训、考试,再到证件发放要经历许多步骤和程序。 1、申请受理: (1)申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首先到具有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资格的机构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2)申请条件:申请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申请营业性大型客车、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大型客车从业资格证,须持A照2年以上; ③申请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书,须持有B照2年以上; (3)申请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①填写《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②交验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身份证件; 2、职业培训和约考: (1)完成《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 (2)培训机构将学员申请登记表(附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培训结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报送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和进行约考。 (3)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3.营运驾驶赠从业资格考试 (1)学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由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 (2)考试结束后颂考试成绩。 4.证件发放 (1)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将申请登记表、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归档。 (2)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制作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凭学员准考证发放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第二章 考 试 第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第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二)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及时安排考试。 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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