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权利包括: 1、指定的交通工具到达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受承运人提供的必要的旅行服务。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或超程托运应支付票价和行李运费; 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 3、接受承运人检查和处理行李中的违禁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七条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