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割遗产的份额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分割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 主要有以下两种: 1、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的分割遗产。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2、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没有在遗嘱中规定遗产分割的方法时,各共同继承人可以按照通常的方法解决。 这里所指的方法,是指各共同继承人协商的办法,或者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的方法以及诉请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的方法。 一、遗嘱有争议怎么办 如果不认可遗嘱的内容,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份形式上合法的遗嘱得到证明后,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遗嘱人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提出争执,应由另一方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遗嘱人无行为能力,遗嘱是受胁迫、受欺骗所立负举证责任。另外,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主张遗嘱已被篡改,他就应对篡改遗嘱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二、房屋继承顺序问题 房屋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继承,不需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继承顺序继承。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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