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遗产的分割 遗产分割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例如,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再如,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一定要经过公证吗 1、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只要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时并未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即使不经过公证,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的行为也是合法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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