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父母离婚三个孩子,大姐22岁、二姐18岁、三弟9岁,父母离婚弟弟妹妹抚养权经过协商可以给大姐吗
释义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父母离婚三个孩子,大姐22岁、二姐18岁、三弟9岁,父母离婚弟弟妹妹抚养权经过协商不可以给你大姐,因为抚养权是归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所有,你大姐作为弟弟妹妹的长姐,并不享有法定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在你父母离婚后,你的弟弟妹妹可以跟随你大姐生活。但是,即使离婚,仍不能免除你父母抚养义务,你弟弟妹妹仍有权向你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感谢邀请!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4: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