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是否允许出租?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租房是否允许出租?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问题,都是靠‘三房’审核系统,审核出租家庭相关信息来查处。”将来公租房是市场化的管理,给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要承担管理过程中转租、转借等问题的责任。 二、公租房可以出租吗 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可以将房屋出租。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法律依据:公租房的合理租金标准,有必要通过建立以下两个制度途径予以实现:其一、需要建立合理的公租房分配标准和分级租金制度。根据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结构,按人均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分配公租房,超过标准面积的租金按市场价格计收;对产业工人和刚毕业的大学生,还可设计集体宿舍或者单室户以满足其低成本支出居住的需求。其二,而公租房的合理租金标准则可按照两个分级标准予以制定:一是参照公租房的地段和环境及居住条件,按照“离市区越远,租金越低,集体宿舍更加优惠”的标准分级收取;二是按照承租人的收入分级收取,收入越低,租金越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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