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户口迁出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材料1.经外地公安机关批准需将户口迁出市外的(1)需提供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2.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需将户口迁出市外的(1)需提供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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