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方法 |
释义 | 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救济程序:1)公安机关可要求复议,复议不被接受可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2)被害人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如维持不起诉决定可向法院起诉;3)被不起诉人可向检察院申诉,复查决定将通知被不起诉人和抄送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针对不同的主体,法律有相应的救济程序。 1、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合法程序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合法程序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检察机关或法院依法决定不对某一具体刑事案件进行起诉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接到案件后,检察机关或法院会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2.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案件审查,评估案件的证据充分性、罪行的严重程度等因素。3.根据审查结果,检察机关或法院会决定是否不起诉,并向当事人发出不起诉决定书。4.如当事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复议。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合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正义的实现。 结语 针对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情况,根据不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救济程序。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可以要求复议,如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不起诉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作出复查决定,并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和抄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合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了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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