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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法租房可以减免多少
释义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按所属市标准,分别有1500元/月,1100元/月,800元/月等;
    住房贷款利息专扣除:1000元/月。
    一、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交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如下: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月扣除;住房租金:按800元-1200元/月扣除;赡养老人:按2000元/月扣除;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按1000元/月扣除;继续教育:按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这六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通知在2018年12月22日由中国国务院发布,这一政策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具体扣除方法如下:
    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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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