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是什么意思探视权终止权 |
释义 |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其探视权吗 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不可以终止其探视权。探视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只有父或者是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中止探望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吗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视子女。探视权是一种权利,不能随便剥夺。但双方可以约定探视的时间和间隔。需要注意的是,探视权的暂停是法院判决的,不能自行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三、再婚后是否享有探望权 离婚之后再婚,依然可以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和再婚而结束。父母离婚后再婚,仍有探视、抚养和监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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