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如何维权 |
释义 | 确定对方侵犯了实用新型的,可以采取下面的维权途径: 1、双方协商 一般来说,确定是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协商,为了避免走诉讼程序,侵权人通常会愿意。在双方协商的时候,被侵权人可以要求赔偿实用新型被侵权的损失等。 2、找专利部门 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涉嫌侵权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所在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查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侵权判断后,一般会要求侵权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并且及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避免侵权行为的扩大。 同时,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在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然后达成成赔偿协议。协议达成以后,如果侵权人又反悔的,专利权人还可以到法院对侵权人进行起诉。 3、找人民法院 受到侵犯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到有权管理的人民法院对涉嫌侵权的厂家或销售商起诉,由受理法院的知识产权庭进行审理,当然,如果有知识产权法院的,就直接找专业法院。在经过法庭审判,会作出侵权判断,法院可以勒令侵权人赔偿专利权人损失及作出其他相关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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