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许可合同期限 |
释义 |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协商,但不能超过专利保护的期限。 一、专利许可的分类 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 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在我国境外的实施许可和在某些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 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 二、专利许可有哪些种类 1、独占许可 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 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 3、普通许可 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4、从属许可 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 5、交叉许可 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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