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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第三法定继承人顺序吗
释义
    没有,民法典中只有第二序位继承人。一般到了第二序位继承人就足够遗产的分配了,如果没有继承人的,死者生前可以留遗嘱指定继承人,或者捐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无人继承怎么办?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继承人能不能随时请求分割遗产?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得随时请求分割遗产,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遗产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2)遗嘱指定遗产于一定期间内不得分割,但此期间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缩短为五年;
    (3)继承人协商同意于一定期间内不分割遗产。
    胎儿未出生的,请求分割遗产时,应为胎儿保留其应继份。出生后为死胎的,保留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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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4: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