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性质,有私营企业,也有国有企业,具体性质要看出资人情况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注册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有限责任与全部责任相结合,权责分明。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但不能公开发行股票,所以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适于中小型的非股份制公司,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