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认定小微企业的三个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3、对于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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