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
释义 |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换句话说,担保人就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其中,法定的保证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担保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一、借条上证明人有法律责任吗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证明人只要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 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用车手续抵押担保人怎么办 抵押贷款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对于有特殊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承担的则是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需要先采取仲裁、或者是起诉的方式追讨债务之后,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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