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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重疾险能否拒赔鼻咽癌?
释义
    法律分析: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是违反合同义务行为,但是否影响保险理赔取决于其是否对与保险事故有关的风险发生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故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需要如实告知的事项、告知的方式和后果等内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知的可能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重要事实未如实告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论: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是被保险人的合同义务,若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事故发生风险增加,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赔付。但对于与保险事故无关的疾病,保险公司不能因此拒赔。对于鼻咽癌,若未如实告知并导致保险事故发生风险增加,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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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