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公司国税交哪些税 |
释义 |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此外,由于历史、政治、法律等原因,外商还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 外商投资只限于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的间接投资行为(如购买股票、证券等投资行为),不在中国法律所规定的“外商投资”之内。 税种是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对税收所划分的不同种类。税种的意义在于:人们通过税种的划分从整体上把握征税对象性质的异同,即同一税种的征税对象具有相同的性质与特点,而不同税种的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则不同。正是由于税种的这一功能,各国税法在规定税收制度时,都无不按照税种的分类进行规定,因此,在了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法律制度时,应当先研究相关的税种。 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2、增值增; 3、消费税; 4、营业税; 5、关税; 6、车牌使用税; 7、房产税; 8、土地增值税; 9、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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