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标准下,聚众斗殴罪才立案,即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对于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六条 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