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局如何对塑料颗粒进行罚款?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生产塑料颗粒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指出只有在经过合法审批并具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生产塑料颗粒才不会违法。同时,也提到了塑料颗粒的分类和常见类型。 法律分析 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气和粉尘;对于确需排放的情况,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且排放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如果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同时可以处以五万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塑料颗粒违法吗 生产塑料颗粒不违法,前提是经过合法审批,具有营业执照。如果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塑料颗粒,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塑料颗粒 塑料颗粒指颗粒状的塑料,一般分为200多种,细分达几千种。 常见的塑料颗粒有通用塑料,工程塑料,特种塑料。 通用塑料: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聚酯、聚氨酯等。 工程塑料:尼龙、聚四氟、聚甲醛、聚碳有机硅等。 特种塑料:热固性塑料、功能高分子塑料,比如人工肾。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生产塑料颗粒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同时,也介绍了塑料颗粒的分类和常见类型。总之,生产塑料颗粒需要在合法范围内进行,以避免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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