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基础法律法规知识汇总(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有哪些) |
释义 | 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有哪些 (一)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股票上市的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 股票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 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他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 订立上市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三)股票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一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他情况。 2.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有哪些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二节 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3.证券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是指公司的筹建人。一般来说,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本国居民,也可以是外国人,但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不少于5人。 发起人协议是在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 发起人协议的作用在于确定所设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协调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权利和义务。 (二)制定。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业务活动等事项的文件。通过制订章程向公众申明公司的设立宗旨、、资本数额等,并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法律约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在报送审批前,应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因此,发起人在签订设立公司协议后,即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其有效期为6个月。 (四)申请与报批。 由发起人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还应取得中国证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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