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单位压缩工期不得超过多少 |
释义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建设单位压缩工期不得超过多少,但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一、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两种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一、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1.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工程承发包方式: 1.按承发包范围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 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 3.按合同计价方法划分可分为,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什么叫工期顺延 施工工期在合同订立时已约定好,工期延误会承担违约责任,在一些特殊情况,工期顺延是合法律的,知道这些工期顺延的合法情形,能避免很多纠纷,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工程量增加、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都有可能导致工期顺延。 三、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应该怎么索赔 工程延期交付发包方索赔的方法: 1、建设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并及时交付给发包人的,如果工期延误是承包人造成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2、一般来说,如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逾期完成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和违约责任主张支付违约金,发包人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逾期完成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可以在违约金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承包人应当证明逾期完成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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