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给企业放贷的条件 |
释义 | 1、拥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企业信用包括两方面:一是结算信用;二是借款信用。也就是说,借款人企业的现金结算情况正常,未发生过退票、票据无法兑现和罚款等不良现象,同时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 2、企业主资质较好 企业申请贷款时,贷款机构除了会对企业各方面进行考察以外,还会对企业主的资质进行考察,比如个人信用情况、收入情况、对企业未来的规划等等,这都是觉得企业能否成功获贷的重要因素。 3、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 申请贷款前,贷款机构会考察企业的财务状况,若财务管理上出现缺少规定、管理混乱等现象,贷款申请极有可能受阻,因为这类企业在贷款机构眼中的贷款风险较大。 4、资产负债不能过高 财务报表中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不能为负数,同样利润也不能为负数。 企业贷款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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