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有: 1、按其危险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 2、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的块状废物、粒状废物、粉状废物和泥状的污泥; 3、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4、按其管理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三大类。 5、按其来源(欧美等国)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五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