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股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携带的资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3、章程修正案(股东签字、盖章,应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4、执照正副本(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旧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免证明)股东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新老股东签字、盖章)3、章程修正案(新老股东签字盖章,应载明管理机构人员是否调整)4、执照正副本(原件)5、股权转让协议(应载明股权出资、债权债务转让情况、转让人受让人签字)(涉及一对多,多对一类型的,最好分开写协议)6、新老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7、自然人需完税证明(即完税免税通知单,地税局,个税)(税收为0,也要有证明)8、有限公司变为1人有限公司属于股东变更,不属于类型变更,变更为1人需提交承诺书、1人有限公司章程(窗口领取)、所有管理人员的任命书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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