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变更法人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的副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变更的事项的证明。比如变更经营地址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股权需要的材料有: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的身份信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的副本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