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股东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权转让,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以交付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3、股份公司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二、如何处理股东撤资退出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股权转让;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三、什么是无记名股票转让 无记名股票是指依法转让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相对比记名股票而言,转让程序较为简单,流通也没有记名股票的限制条件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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