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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能行使多久
释义
    离婚孩子探视权行使时间法律没有进行规定,主要由双方协商确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没有抚养权能够带走孩子吗
    没有抚养权一方不能擅自将孩子带走,要行使探视权的,应当通知对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探视权怎么写详细?
    写详细孩子探视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探视孩子的时间,可约定每周或者每月探视的次数和日期;
    2、确定探视的方式,即是有探视权的一方过来探视孩子,还是把孩子送过去;
    3、双方约定探视的地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强制执行探望权申请书的流程是什么
    强制执行探望权申请书的流程如下:
    1、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2、说明申请执行的依据和要求,说明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签字并说明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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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