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怎么确认 |
释义 | 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都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如果探视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应中止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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