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交了定金还能要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受人未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转售给他人,致使出卖人未签订合同的,属于出卖人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作为购房款或在买受人履行合同后收回;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退”或“双倍返还”。如双方仅就预售(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未达成一致,且未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将定金全额退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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