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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有什么变化
释义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一、变更法人需要验资吗
    变更法人不需要验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施后,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务登记前主管部门审批制度已经不再适用于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事先许可的事项,但国家安全和公民生活安全除外。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公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该法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修改内容包括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购的资本金额和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再视为注册事项,公司注册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公司注册登记时的出资,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我国《公司法》中,关于注册公司的出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股东可将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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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2: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