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吗? |
| 释义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不能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只有在出现了法定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完成法定的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才可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公司减资的条件,公司减资的程序 公司减资也不是随便操作的,要遵守基本的法定程序才行: 首先呢,减资这件事儿必须由股东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其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后呢,要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合并程序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合并; 2、合并各方签订书面协议; 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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