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①居住证满7年;②积分120分+;③买房;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⑥无违法生育;⑦无犯罪记录;⑧税单必须满7年;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