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并购重组详细合同主要涉及哪些条款 |
释义 | 1、陈述与保证条款 是并购协议中的最长的条款,内容也极为复杂,但是必须条款,这是约束目标公司的条款,也是保障收购方权利的主要条款,后面的其他条款需要以此条款作为基础,所以它对于收购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来说收购方的聘用律师的资历越深、相关业务水平越高,那么这一条款的内容就会越详细,对于收购方的权利的保障也越全面。 2、履行契约期间的义务 并购协议签订后可即时履行,亦即卖方交付标的物,而买方交付价款。但是可能基于某些理由,而使收购契约签订后而尚未完成交割或支付价金。其理由可能是因为须等等政府有关机构核准或者此项股权移转须经债权人同意方有效或者买方还须再作一番审查后才交割。此外,也可能须取得供应商、客户的同意,因为与其该公司的契约中约定,若公司控制权若有所变更须经其同意,方得延续卖方与该第三人原有的合约,否则可终止契约。 3、履行并购协议的条件 并购双方签订并购协议的时候,常将协议的签署与标的的交付日期分开。因为签订协议之日,表示双方就收购股份一事已达成一致,但是只有当双方依据协议履行1一定义务及有关要件具备后,才开始相互转移标的的与支付价款。 4、股票及价金的提存 股份购买契约签署的目的,是当约定的条件及义务履行后,双方均能依约移转股票及支付价金,而在跨国性收购的活动中,若双方并无足够的信赖关系,为确保双方均能诚信履行约定,在收购契约签署的同时,亦可将股票与价金提存第三者(通常为律师或者银行)。提存的意义是指双方将尚未移转户的股票及价金,提存在双方所同意的第三人保管,除经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外,任何一方不得从保管人处取回股票或者价金。 5、交割后公司的经营管理 若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者全部资产,那么一般来说收购方可以取得目标公司全部控制权。日后关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可自主在法令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制定,若仅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自应按照取得股份的比例,就有关经营管理的权限,作出明确约定,另外关于雇员的留任问题,双方一般可以在并购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内部雇用人员无法维持某一既定标准或者无法达到某一预定的增长率时,有权加以更换。 6、损害赔偿条款 在并购协议中,损害赔偿条款可以说是最难达成一致的项目之一。若某方违反契约规定,另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例若卖方陈述与保证其拥有某项资产,结果发现并没有,则买方可对此资产的价值,要求赔偿;买方通常要求将部分价金寄存于第三方,若卖方违反保证而须偿付买方时,可直接用以偿付损失,此外,鉴于损害额认定很难确定,双方通常会另行约定损害赔偿额。 7、其他常见的条款;例此项交易所发生的赋税及费用由哪方负担 并购双方签订并购协议的时候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值得注意就是风险分担问题,因为并购交易的风险很大,交易双方若能达成协议,签订收购契约,则契约上的许多条款必然表现为双方在各项风险分担的共识。一方对无法接受的风险往往试图将风险转嫁给对方,这里就不再作详细的阐述了。 二、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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