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能工商变更名称吗 |
释义 |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也就是说,注册公司没有满一年以上,是不能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的。 一、公司设立名称申请材料 1、公司名称:准备一个首选名称和3个以上的备用名称; 2、股东信息: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股东身份证上的信息也可以; 3、注册区域:确定好注册的地点,如海淀的公司,就填写为海淀; 4、各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 二、公司变更名称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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