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权类资产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等。且直接投资的目的是以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组成联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或股份企业,从而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间接投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以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